close
剛剛午餐破例吃了7-11賣的熱狗一條,讓我不禁想起了一件往事。
我爸媽算是感情還不錯的夫妻,思想也算滿開放的,雖然不至於常常開黃腔,但是不管什麼樣辛辣的話題都還可以聊。
記得我小時候,喜歡吃的食物之一就是熱狗,當然現在還是滿喜歡的。家裡常常買小熱狗回來料理,不過吃來吃去還是覺得大熱狗嚼勁好份量夠,吃起來也比較爽。所以7-11或是家附近的炸雞店是我常去shopping的地方。
鋪陳了那麼久,這件事就是在買大熱狗回來發生的事。應該是從7-11,因為炸雞店的都會切過。
當我買了一整支完整的大熱狗,回到家就吃著其他東西,抱持著好吃的要留到最後,在客廳邊吃邊看電視。那時老爸老媽就在客廳一起看。當我拿起大熱狗準備要吃的同時,老爸叫了老媽一聲,意思就是要老媽看我手上的熱狗。他兩視線交會在熱狗上之後,隨即相視而笑,在那個同時,我當然不知道他們在笑什麼,印象中,老爸好像說了一個象徵男性生殖器的詞,不是我不好意思打,真的忘記是什麼詞了,可能是台語或國語。而我只好尷尬的咬了一口,不過後來當然還是吃光光。老爸跟老媽就這樣打情罵俏中。
這件事造成了我日後的陰影,之後每次要單買7-11的熱狗時,內心的不斷掙扎。也不敢大剌剌的拿在手上,只好折半放口袋。神經爸媽傷害了女兒幼小的心靈。
-----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